在中國金融體系中,經過一段時間的探索,監管機構對區塊鏈的態度呈現出鮮明的政策基調: 一方面,堅決打擊以虛擬貨幣、加密貨幣、首次代幣發行(ICO)等為名義的非法集資活動。 另一方面,肯定區塊鏈技術作為新興科技的潛力,鼓勵以及規範區塊鏈技術的發展。 那麼,在政策驅動以及金融機構期望通過技術手段賦能自身業務的大背景下,區塊鏈技術到底能為金融行業帶來哪些應用價值,是我們需要進一步探索的問題。
價值一:通過變「自證」為「他證」的方式強化信任關係
金融業務的開展脫離不了對經濟社會中的微觀實體的瞭解。 在對客體進行調研的過程中,最常用的一種方式便是收集的書面材料。 比如當金融機構在給一家企業核定授信額度時,需要瞭解這家企業的收入及經營性現金流情況,在現有的操作模式下,金融機構會向該企業收取財務報表、訂單、合同、發票、貨運單、銀行流水等材料,然後用這些材料去核實財務報表中的資訊。 但其實,無論是財務報表還是佐證材料,都是由貸款申請企業所提供的,即貸款企業需要提供一系列的物證材料來進行自證清白,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自證」。 所以在自證的業務模式下,金融機構在用材料去校驗財務報表之前,還需要去檢驗這些材料的真實性,使得操作成本和操作風險始終居高不下。
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則可以徹底改變這種業務模式。 區塊鏈的分散式帳本會同步各業務參與方的業務資料(以下簡稱為「資料上鏈」),並且一般會將資料上鏈的規則設定為由業務源頭方完成資料的上鏈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比如訂單資料由買方上鏈,發票資料由賣方上鏈,貨運資料由物流公司上鏈 ,銀行流水則由銀行上鏈等,鏈上擁有這些源頭資料後就可以對資料完成自動的交叉驗證。 我們對上述驗證財報的任務進行聚焦,驗證財報中的經常性營業收入 的任務最終可以拆解為驗證每一筆銷售業務的收入,那麼當金融機構需要驗證一筆交易的收入時,可以用訂單、發票、 流水上的金額進行直接的交叉驗證,更進一步的,還可以用發票上的單價與貨運資料中的商品數量相乘後的結果一併參與交叉驗證。
價值二:生態融合,實現跨生態的共贏
每一個區塊鏈網路,都可以被視為一個子生態系統,這些子生態通常是以業務範圍和地域範圍來作為邊界的,但他們之間並不獨立,而是會與其他的子生態發生交互,並最終融入到更上層、更大的生態系統中。 上述生態間的融合就可以通過區塊鏈的跨鏈技術來實現,從而在底層打通資料,催化出更具意義的資料應用。 比如國內的市場監督業務以及供應鏈金融業務這兩個子生態,最後都將融入到國內貿易這個大生態中。 他們之間的交互可以為雙方的業務帶來更大的價值,甚至可以説明金融機構解決一個通過其他各類科技手段都難以解決的難題:避免空轉型的關聯交易。 市場監管業務中需要對商品的流通和製造進行溯源,於是可以在鏈上沉澱下從原材料到最終銷售的整條供應鏈資訊,而這恰恰能説明金融機構在逐筆交易這個顆細微性避免空轉型的關聯交易,因為如果一批貨物在銷售後被投入生產或被最終消費了, 那麼便可以判定這筆業務大概率不是空轉型的關聯交易。 同時,金融機構為鏈上企業提供融資的可能性也有助於提升各類企業上鏈的積極性,從而説明監管部門更有效地獲取監管資料。 企業所處的子生態越多,通過跨鏈的方式打通生態之後就可以有越多緯度的資料來描繪這家企業,説明金融機構更全面地去完成KYC和KYB。
區塊鏈技術一直被譽為是一種信任機器,但以往對於信任關係締造的闡述更多的停留在技術層面。 實際上,區塊鏈技術亦可結合金融業務場景,在業務層面説明金融機構更好地識別或規避風險,説明企業更好地證明自身的資質,最終説明金融業務的各方達成信任關係,促成業務合作。
作者為香港中國金融協會首席經濟學家